麦吉MJ

杂食史盲,蹭饭专家

【1210曹丕快乐日12H/18:00】旒下

  上一棒@风吹万重山 

  下一棒@花中雨 

  曹丕出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上天对他并没有格外的偏爱,他呱呱坠地的时候没有金龙紫云、异香满室的祥瑞,甚至连一点雪花的影子都没有,那是很普通的一个日子,空气干燥天色阴沉。等在外边的一众谋士幕僚,想了半天,也只能称颂诸如“哭声洪亮”、“眉眼神俊”之类。

 

很多年以后,大臣们开始处心竭虑地为主公编纂中平四年所发生的异象:有农民在河边发现了彩色的石头、某个村庄曾在千里外听到了陛下的哭声、哪一座山峦上的云形成了五彩的车盖。

 

曹丕虚心地接受了这些说法,但并没有真正承认过哪一个,他清楚自己出生的那一年什么特殊的事都没有发生——即使真的有也与自己无关。

 

父亲曹操从来不相信上天能指定一个人的命运,母亲也因此无数次向他叮咛:不必纠结。

 

曹丕永远记得父亲看他的眼神,威严深邃,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看透过对方。即使父亲信任他、重用他,将他当做继承人和自己功业的一部分来培养。

 

曹丕很想找到一点儿自己卓尔不群的证据,证明父亲的选择没有错,证明自己值得被信赖,,证明即使天意幽隐,他曹子桓也能凭借才华从父亲的儿子中脱颖而出,就像他的父亲在乱世中以耀眼的姿态受封魏王、凌驾群臣之上一样。

 

从第一次带上十二旒开始,曹子桓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太子、未来的魏王。

 

他清楚历代以来不是所有的掌权者都能高坐明堂享万世祭奠香火,但一个贤德的太子、英明的主君,不论朝代如何更迭,都能为人所知、为所有百姓尊重。

 

他继承了父亲的雄心壮志,他看到兄弟无两的才华,他也奔涉在追求永恒的河流中,曹丕清楚这里的风浪从不因身份的高低贵贱涨落。他很努力地看到生民和苦难,感叹禄命悬苍天,他赞美将士作战的英勇和战场的豪迈,长戟十万队,历数典故思慕贤才,适君身体所服。曹丕模仿父亲写古朴的诗歌,也学习弟弟写辞藻华美的骈赋。他担忧从密匝匝的玉珠后看到的视野太有限,在六匹马驾驶的高车上望不到身下最近的沙土。

 

曹子桓吞吐了许久,终究没有向父亲诉说。

他知道,能塑造英雄继承者的是时局而不是英雄本身。

 

自从成为嗣子后,曹丕再也没有离开过邺城。当魏军的旌旗随着曹孟德的马蹄踏过长安的土地时,他只能坐在高高的大殿里,从驿报的字里行间重温旧时的狼烟。中郎将太多次在征战的路上独自度过生辰,将乌鸦和饿殍当做来宾,但现如今,有大批的官宦贵族,簇拥着他,庆祝魏王太子的生日,他却比曾经更感到孤独。

 

在汉中时,曹丕像向父亲写信,诉说自己对他的倾慕,朝中政局多么稳定,丞相有多么能干,希望父亲能允许自己前往阵地支援,哪怕做牵马的兵卒也好。曹子恒写得非常细腻动人,却没有等到曹操的回音。

 

强盛莫敌的魏王曹孟德,最终没能带着荣耀返回他的都城。曹丕在邺城听闻父亲的死讯,还没有来得及悲痛,就被亲信簇拥着赶快上路。曹操临终没有留下遗嘱,作为魏王太子,背负着许多人的信任和身家性命,曹丕必须尽快赶到洛阳,作为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登上魏王的王座。

 

曹丕忙得天昏地暗,一夜之间,他曾经最大的梦想落地实现,简单到他觉得王座轻飘飘压服不住。他抚摸父亲已经冰凉的手足,灵魂被抽走后的身体,突然觉得无法掂量生命的轻重和生活的价值。父亲可以说是万古英雄,功业丰著了,死后和一个草民、一个兵卒也没有什么不同,都只剩下一棺黄土。

 

在这一天,已经去世的曹操教给自己的儿子做皇帝的第一课:这个世界上没有注定的永恒。

 

珠玉冕旒不会遮住你的眼睛,高大的车架也不会拖住你的脚步,但同样,这些东西也不会帮助你看得更广、更远。

 

时间滚滚向前,但至少在此刻,他在河流中淘到了可以铸造冠冕的金砾。

一荡叶【植个人向】

曹植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一片叶子,轻盈地划过天际。


他身上有苍翠的浓郁的秋色,是沉淀了数个月的风和热留下的。叶脉舒展但体量纤薄,小小的一片,轻易被某一缕来自某地的风吹动,然后飞到天空之上。


他飞得不高,太高了就看不到尘世的花和波浪,但也并不低矮,所以也不受荆棘的折磨,不沾染黄土尘埃。


在这场流浪里曹子建也想过该去往哪个地方,故乡或者某条河流,但是已经想不起来在哪个方向。

其实想起也无用,他只是一片叶子,他的飞翔是风吹拂的意外。


他问风:我们走向哪里


没有人回答,江河滚滚向前,大风刮过,不是每一滴水都知道自己去往何方。


路上的云雾说你我是一样的,鸟儿高歌天与地的差距,露珠偶尔也跟过他们半程,讲述朝起看到的女子佩戴的香草和她们翻飞的裙带。


鸟儿淡淡地说:这太俗啦,你已经被他们污染。

叶子却兴致勃勃。


曹子建是天才,但并不摒弃世俗,相反,他的身上充满世俗情爱留下的痕迹,父亲的爱和哥哥的恨像刀,却在他身上切出一颗晶莹的宝石来。


他在路上偶尔也会想自己为什么没能变成蝴蝶或者鸟儿一类拥有羽翼的生灵,不必托风,可以求于自己。


万物耳语的时候,他也掂量自己灵魂的轻重,衡器本身不能知晓结果,看到孰轻孰重的只有桌边人。


像庄子那样能起风化蝶的人物从俗世中来,被风和露打磨才能露出生活的本色——万物淡泊,嗜欲深者天机浅。


但曹植本就是花草自然而来,天机过甚,太露锋芒,所以需要情感的打磨。他无法幻化成蝶,只能借风露而起,归到洛神的衣袖或肩畔。


他太叛逆,爱上同源的风物,缥缈的理想和完满的仙人,白费了天地留给他的机缘。


曹子建随风迈入海洋,看到金闪闪的无限波涛和云蒸霞蔚,比人间的逸闻更接近鬼神的领地。也许他将落在水面上,但不会停留。


你若问他,将要去何方?

我只好告诉你,他已经在路上。

孙伯符的英雄主义

现pa,七夕小甜饼,无脑甜文,可能ooc,就是吃点甜的。


孙伯符一直想带周公瑾去一次游乐园。


在他的想象里,这趟旅行应该发生在学生时代夏天,他会带着小风扇和冰水,他们一起去做过山车,最刺激的那种,坐第一排藐视群雄,别人嗷嗷大叫的时候贴着公瑾耳边说一百遍爱他,然后在夕阳下吻自己男朋友汗津津的脖子和脸。


但是事实上他俩都结婚好几年了,才第一次一起迈进游乐园的大门——带着小小的孙登。


那天是七夕,整个园区被装饰得朦胧浪漫,但是孙伯符没有欣赏的心情:谁家情侣带着孩子来过这种节的。


但是弟弟早早托付,而他恰好忘了节日的正日子,以至于约会的攻略做到一半就中道崩殂,挂在公瑾身上长吁短叹,索要一个又一个亲吻。


周公瑾被他磨得不行,干脆说:一起去游乐园吧。


孙伯符觉得很沮丧,单单从人员配置上这趟旅行就和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


其实孙登是个很乖巧的孩子,不哭闹也不任性,甚至文静过了头。穿衣服很板正。孙伯符看着他直直坐在车上的样子觉得可爱,很像小时候的公瑾。他胡噜了一把小孩的头,关上车门,坐进驾驶位,抓了抓恋人的手——和往常一样修长纤细。


到那里的时候孙伯符才知道,考验刚刚开始。


孙登还太小,够不到玩刺激危险项目的身高,他们俩也不可能真的扔下孙登一个人跑去玩,于是最刺激的项目也只是坐在巨大的水母触手上转圈圈。


这和孙伯符期望的完全不一样。


他既不能放肆地亲吻、表达爱意,也不能在惊心动魄的时刻坚决地证明自己,利用那一点吊桥效应,赚公瑾一个轻轻的吻。


周公瑾的兴致很高,拉着孙登去旋转木马和海盗船,让孙伯符给他们拍照。


毕业这几年他们俩都很辛苦,想要把父辈留下来的基业握住并不容易。公瑾瘦了很多,但在相机里并不明显,和高中的时候差不多。


孙伯符买了棉花糖,孙登吃一支,他和公瑾吃一支——公瑾一向不爱吃甜的。周公瑾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就着恋人的手咬了一小口甜得发腻的糖丝。


公瑾有话想和孙伯符说,但是吞吐了好几遍,还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只能分出一只手,牵住对方。孙伯符比他高一点,站在旁边很有一点大家长的气质,但只有他们俩知道,家里大事做主的其实是周公瑾。


这样看起来更像一家人了——孙伯符脑子里闪过这样的想法,然后开始漫天发散如果他们俩有孩子会是什么样,应该不是孙登这样的,性子很有可能会随自己,肯定很淘气,把公瑾惹生气了,蹙着眉要上手,自己就一把搂住恋人的腰然后直接抱起来,毕竟公瑾很轻……


他在走向下流的界限处停止想象,被周公瑾拉进碰碰车,然后丢下他坐进了孙登车里。


公瑾亲手拆散了这个家,孙伯符想。一种莫名其妙地委屈涌上来,但还没等他说,就被公瑾狠狠撞了到了防撞带上。


好吧,现在是操戈相向了。孙伯符恶狠狠地吸了口气,倒车,向着公瑾的方向开过去。


孙伯符是个胜负心很强的人,一旦真的投入进去,就必须要赢才行。他在五分钟内大杀四方,把所有人撞得七零八乱,只剩下公瑾和孙登那辆小红车还在顽隅抵抗。


直到结束的铃声响起他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比赛,甚至勉强算得上约会,而他自己给搞砸了。


孙伯符沉默地站起来拉公瑾的手,默默往外走像打输杖的小朋友,周公瑾捏了捏男朋友的手,说:


“去坐摩天轮吧。”


这个时候日头已经升到正午,其实天气很热,整个游乐场就像一块被晒得黏糊糊的粉红棉花糖,摩天轮立在中间,像冒出来的巨大气泡。


周公瑾只是觉得这里可能比较安静,适合说一些私密点的话题,但看着孙登冒着汗的小脸,玻璃墙投下的刺目的阳光,还是觉得开不了口,好像自己考虑得还不够完备,还需要再斟酌,时机也还需要考虑。


下了车的时候孙登说要去洗手间,两个大人手忙脚乱带着他找,然后站在门口等小孩出来。


周公瑾意识到这可能是今天仅有了一点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他也不应当错失这个机会。


他深吸一口气,转过头去:


“伯符,我有话想和你说。”


对方正匆匆忙忙在包里找湿巾和风扇,让他直接说。


这句话突然就很好开口了。


“我很爱你,昨天、今天和明天都是,以后的每一天也都是。”


孙伯符直接愣在了那,手也停下,他一瞬间觉得这个七夕过得很圆满,比他想象的要圆满得多。


趁着孙登不在,孙伯符给了爱人一个轻柔但坚定的吻。条件所限他当不了上天入地的英雄,但至少此刻孙伯符无所不能。


这场约会还没有结束,但情感已经走到诗的尾章。


那就用孙伯符的日记来结尾:


“2022.8.4  晴


天气很热,阳光很刺眼,而我也很爱你。”



临高台

【全是cb向!!!没有爱情线,不知道怎么打tag了……如果打错了我现在滑跪,本质是 丕和他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们()丕和植和司马的爱恨纠葛(什么)个人理解可能ooc不要骂我】


曹子桓有一个秘密,他能看见未来。


他第一次预见的时候太小,小孩子是不仔细计算年岁的,于是只是恍惚地称作“儿时”。他看见自己的兄长从马上摔下,地上一片猩红,像是淤泥,跌落后人被吞噬,失去踪影。他疯狂地跑,迎头撞上自己的父亲。


他失礼地拽住父亲的袍子,说:“大哥死了!从马上摔下来了!”


父亲抓住他的手,掌心粗厚,把他跑散的衣襟拢好,神色不明。

“从今天起,子桓是大哥了。”


他觉得害怕,自己似乎也知道这是梦境,弯着身子退出父亲的视线,想要找母亲,却发现四周是雾茫茫的石板台面和漆得通红的柱子,已经看不到路和方向。他拼命地奔逃,在头昏眼花地撞上某一株柱时醒来。


母亲正用很担忧的目光看着他,说他睡了很久。


他把自己的梦境讲给母亲听,对方神色肃穆,听到一半就捂住他的嘴和一侧耳朵,说慎言。但此后母亲默默了许久。


直到大哥真的死了。


母亲惶惶不安,动过为他求医问药的心思,不知道什么动物的排泄物和鱼的腥气、药草没洗干净的泥土味混杂在一起,捏着鼻子灌下去,曹丕觉得没什么用,但也顺水推舟装作“康复”,不再和人提起他的预言。


他的梦也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做。比如建安十六年后的无数个夜晚,他都渴望看见自己穿上太子的服制的样子,但直到二十二年被真正册封的那晚,他才梦见一段龙的脊背,勉强算应了自己的愿望。


大多数时候,他只是站在一片高大的柱子间,踩着光滑的地面,茫然不知所措。


他后来思索了很久,终于找出一处和梦中相似的地方。


铜雀台高高的楼宇好像触碰到云端,有石板铺成的地面和数根打磨精细的柱子。父亲带着他和其他兄弟登上这座台。弟弟曹植看到高耸的云阁和美丽的烟霞,曹丕只看到青灰的地面、坚硬的柱石。


曹子健有高昂的才情和华美词藻可以抒发,但曹子桓只剩下梦中晦涩可怖的画面不能和任何人述说。


缥缈的云雾随着他年岁的增长逐渐散去,梦中的高台逐渐露出全貌,的确无比肖似铜雀台,唯一缺少的是梦中偶尔的轻歌艳舞,朱漆红柱。它们成了梦境中仅有的一点旖旎,可父亲修建的铜雀台柱密密如林,却玄色威严,甚至可以称得上压抑。


他从边缘向下探,云层依旧厚重,漂浮不定,像汤汤沸水流过,他只是釜中一粟而已。


这种对于渺小的恐惧激励他不断向前,无数个夜晚和黎明孜孜不倦,雾气缥缈快要跨过高台的分界,他已经分不清算是鼓舞还是逃避。


母亲临终的时候又想起儿子曾经的预言,卞氏并不认为自己的儿子是信口胡言,他把曹丕叫到自己榻前,殷殷嘱托:如果再有这样的奇遇,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曹丕也的确是个听话孝顺的儿子。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再次鼓起勇气诉说。对象是司马懿。


司马懿是一个很忧郁沉默的听众。尽管他的眼睛在掩盖不当时透露出野心和精明,但和他相处让曹丕觉得愉快。


他的苦闷被曹丕理解为感同身受,他的一言不发被曹丕解读成聆听。


司马懿说不准自己对曹丕梦境的态度,眼前年青的王子自从得到自己的帮助得封太子之后,对自己表现出无与伦比的信任,于是他也愿意也只能给予最大程度的忠诚和耐心。比如在曹丕留下汗和泪的时候,递上干燥的布巾。


再后来,曹丕登上了王位,他第一次以主人的身份站上了铜雀台,俯瞰下方运河处流过的军队和船只。玄色的衣衫和玄色的柱子相映,他却觉得陌生。当晚他终于从朱色的台子向下眺望,云雾尽散,能清晰地看到时间流过。


他看到书简里出现的秦皇汉武和他们如云的仆从、华丽的车架,看到衣不蔽体的流民和坐在路边哭泣的孩童,看到狗雉飞跳的空房。


脚下的尘土坠下,无声无息湮灭其中。

千秋万代,从此而始。

人间的艳红缥碧,也都从此而终。


在无数次梦境之后,曹丕开始追求一些更“永恒”的东西。他意识到观测流动的时间是天才的使命,但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会失去自己的锚点,直到随波逐流。


司马懿看到他的君主疲惫地去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丰功伟业、鸿篇伟赋,只能叹息。无数个日日夜夜,曹丕的预知梦只能给他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司马太清楚人越是想要抓住什么,它就流逝得越快,但是彼时已经得到一切的曹子桓不会明白,司马看向他时的无奈。


司马懿能读懂曹丕的恐惧,但曹植看不出大哥的悲伤。他拥有曹丕不具备的天真和无心但尖锐的伤害,对于很多人,尤其是像他大哥这样的人来说,曹子建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打击。子桓是大哥,他从小就被如此教育,他不能当众和弟弟计较如此私密而个人的问题。


曹植提醒着自己的哥哥,尽管你能看到时间,但你什么也留不住。

就算有人能留住,也绝不是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曹丕去世的时候双手紧握成拳,众人都不解其意。但是司马懿知道,那是他所拥有的全部失去的结尾。他的父母、他的亲人、他的忠诚的臣子和下属,他的权利和财富,他的健康和生命,都停留在他有意识的最后一刻。

想留下它们,不体面,但真实。


成为鬼魂的曹丕再一次被困在不存在的铜雀台中,但他看不到的云雾下,时间轧过,而他是车轴上最闪亮的钉子。


情书

伯符,你知道吗?

你曾说的沙场的铁戈我已经摩挲,感受他粗粝的锈迹和累累伤痕;你见过的滚滚的江水我已经跨过,岸边有被卷走的沙粒;你留下情与爱、生与死的土地被历史迈过,我已经看不到辙印痕迹。

感情开出的青花和涩果会迷惑人的心智,我所走过的你的路都已经变成我的,这段路太长,不应该由我独自走完。


伯符,你知道吗。

我们曾生活的地方开满鲜花覆盖生命,我们曾留下血泪的地方现在只剩汗水,锯下枝干的花木已经长成灼灼花城。你我的年青都留在那里,江东的年青也留在那里。

我们踏上的船走过汤汤的河与湖,战车赶过飞扬起尘土,士兵的甲胄从簇新到乌黑,皮肤被阳光烙上深色的皱纹。


伯符,你知道吗。

火焰烧过水面时一片猩红,焰尾金色的光芒像被打碎的太阳。燃尽后只剩下蜿蜒漂浮的黑色燃料,升起青灰的细细的烟。

权力和骄傲和火焰有相同的颜色,更有同样的威力,不分敌我把江东的儿郎和大汉的统治者、政治家与贵族都焚烧殆尽。让人恐惧更让人疲倦。


伯符,你知道吗。

我曾经觉得人生短暂朝生暮死,但我现在意识到,一生是那样漫长,长到无可逾越。

李隆基看见杨玉环的时候还很强壮。


他有无限的精力,有无上的权力和天下最尊贵的地位,天下太平,好像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够如先祖“垂衣拱手而治”,顺利到他生出一种狂妄,帝王生来应该得到所有他想要的,无论是清明的治理,齐心的朝廷,还是繁盛的子嗣。这些都可以得到。


所以追求最美丽多情的女人也不是不可饶恕的罪行,甚至还有理可循。


杨玉环也不是嫁给李隆基,她是要嫁给盛世的皇帝。她是唐的华彩,唐的鬓边花,她的美貌她的才情,她拨弦的手指和和发尾浮着的光,都是这时代凝结的珍珠。她在出现的一瞬就让人理解唐的妩媚唐的风华正茂,看到一个如此年轻的王朝滋养出的如斯美丽。


以及一个能孕育出美的王朝,背后的千军万马和文征笔伐。


番邦使者从她身上看到大国的风貌和时尚,臣子从她身上领略帝王的无限精力与财富,将军从她身上听到盛世的丝竹安乐,皇帝从她身上看到生民的富饶与文化的兴盛。


但杨玉环长久凝视镜中的自己,她只看见雪白的铅粉的脸,血红的小小的唇。


所以当节度使的手伸向皇帝的权力与财富、当军队的矛头指向自己的故乡时,时间的光辉也不再珍惜她。


贵妃簪花只挑选最美的盛放的花朵,但杨玉环从来不关注夜晚卸去的花的残骸。


人人如此,上苍亦然。


当她坐在烛光和兵马的阴影里,她会了解这句话的含义。


李隆基在重返长安的路上梦见一则美人的倒影,月影湖光,女子姿态袅娜,管弦哀绝。他深深恐惧,仿佛对着自己的倒影一般,他看到衰老和软弱,最后哭泣而醒。


杨玉环是盛唐额上的花钿,底下却是她艳如桃花的伤疤。


关于吵架是如何发生的()

突发奇想码一点点,莫萨吵架()


主赐给其宠爱的孩子无与伦比的天赋与敏捷的思维、敏感的神经,让其传达天国之声救赎世人。上帝选择了莫扎特,但他并不珍惜。他的音乐演奏给维也纳的贵族也被于床笫之间奉送妓女,他完全不在乎音乐的高贵和艺术的雅致。他甚至还要抱着怜悯来诱惑我:不要思考太多,不要在乎太多,世事无常,及时行乐。

而我只觉得气愤。

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太多人一辈子也看不透——自己的有限和天分的缺失,他们此生庸庸碌碌不配聆听主的圣训。但有时候不必在生命息止的时刻才醒悟。也许你不以为意,但莫扎特,我在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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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摸的短打,不会起名所以随意码了一个,想起来LOF没发,搬运一个

“若得百转梦回处,此身何地不故乡。”


他一生写过多少歌诗,自己已经不大能数清,他写过少年贵族的肥马轻裘与乞丐的破衣烂衫、同样也吟诵少女的眉间光彩和老朽枯槁的皮肤。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口啖君王社稷,年老的时候写湖石花草也一样澎湃激昂。

但只有写给元稹的,寥寥数笔不过是竹与草,少年蹁跹的心境和功成名就时早就凉透的热血,偶尔还要拿笔刀剖析自己的无奈和痛苦,却乐此不疲。

即便对方死去多年,他依旧珍藏那些作品,并在清晨和深夜打开箱箧再添上几痕,然后久久地凝视字里行间高扬的技巧和少年的死心塌地,擢入翰林初时的青涩风流,愚蠢但动人。

午夜梦回再想起对方,总是垂垂老矣的样子,那些年轻的影子已经躲在诗句的缝隙藏起,处于愧疚只能幻想元九未见到的那最后一面,且梦境里对方必然行将就木,手足都僵硬,两两相望一言不发。

白居易受够了这种梦所以宁愿不睡,在月的辉夜里想象对方穿着水织成的衣衫踏白马跨过湖上的浮萍,如仙人一样快活,他则坐在竹林里,从叶上滑过,比露珠还要轻盈,元九说此夜胜昔年案牍功业良多,至少不靡费灯油和宣墨了。

白居易还未回答就已经睁眼,但总觉得方才并没有睡着。

如果元九在必然要说他糊涂了,只要身在蓬莱,何处不是梦乡呢。


餐桌上的月亮[嘎龙]

🔴破镜重圆

🔴俩人是大学同学,音乐剧专业

🔴自设多

久违地搞一些云芳,仅代表个人观点,因为常用繁体,写完直接机翻过来的,欢迎指出错误和讨论🙏🏻

“别害怕,绒绒,总有人会坚定地走向你。”


郑云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但当初他和阿云嘎认识的时候还不抽,那时候他很乖,头发梳得很整齐,留短短的一点鬓角,经常穿卫衣和衬衫,很柔软的织物,十九岁的郑云龙柔软温和,有大批大批的学姐学妹前仆后继地追他。 阿云嘎有时候说他是花瓶,漂亮又易碎,适合放在高高的架子上,且厅堂一定温暖明亮,装潢精致。 郑云龙从来不在意,他只会在对方嘴里嘟囔的时候去握男朋友的手,然后悄悄扣紧,悄无声息。

在给他的情书上,阿云嘎称呼自己的小男朋友是“月亮”,郑云龙如世俗的想象一样无害且包容,他值得最高的歌颂。

一对璧人——不管过多久,阿云嘎都这样形容他俩在一起的时候。 他几乎找不到什么理由和对方分开。

所以理所当然地,阿云嘎说不好后来他俩到底为什么分手。 这件事里不包含激烈狗血的家庭纷争,也没有什么你爱我我不爱你的情感纠缠,他俩只是像往常一样吃饭睡觉上课,然后在某一天,郑云龙说,他要去寻找生活的激情了,告诉阿云嘎:你最好放手。

阿云嘎不明白郑云龙所说的“生活的激情”是什么。

他想起很多曾经让他觉得生活颇有滋味的瞬时,但最后每一种情绪都走到尽头,他思考无果,于是只好默认郑云龙的说法,他们之间不存在“生活的激情”。

所以这个故事得让另一个主人公来讲述——以郑云龙的视角。

郑云龙乖了二十年,踏踏实实考上自己符合自己水平的初中、高中、大学,然后在迟来的青春期下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个自我探索的时间段遇上了他一生的挚爱(他当时这么以为,且他日后也会这么想),所以停下思考,又一头栽进了生活。 突然有一天他抱着恋人的后背坐在自行车上回家,看着喧闹的都市和浮躁的晚风,想起他今天上午排练唱的歌。

他唱最极致的人生,那些挣扎、痛苦、狂妄、重生,扮演伟大而疯狂的学者、高高在上的帝王、智谋无双的野心家。 这些角色像菜里的胡椒碎,辛辣、醇香,可事实上生活只是一碗清汤,你无法要求它拥有刺激感官的美味。

但你不得不承认,拨开这些恐惧和乏味,其实宇宙是一张巨大的餐桌、每一盘菜都有其不可翻覆的世界,你闻不到的地方或许有更浓郁的调味、更火辣的烹饪。

他突然觉得“活着”还有另一种可能,在如月温和的银辉之后,也许藏着火热的世界、有激烈碰撞的星球。

在离开阿云嘎的几年里他去了很多地方,他在某家旧货店买到一件烟灰发黑的牛仔夹克,替换掉自己最后一件针织衫,头发留长了也不剪,扎成一个小辫儿搭在脑后,他很小心地保护牙齿,但学会了抽烟。

每次他恶狠狠地刷自己的牙的时候,他都要想,再次和前男友见面,什么“月亮”都要变成豆芽菜。

他俩真的再见面的时候已经隔了五六年的时间——也许更久。 其实在一个圈子里工作,很难不见面,为此郑云龙甚至放弃了一些本该属于他的机会,他并不觉得自己愧疚,但仍然有莫名其妙的心虚,如果自己已经称不上美好,那就不能被前任看到。

但是他俩最终还是会见面,不然我们的故事就无法进行下去了。

他们两个在同一家饭店里相遇,阿云嘎参加新剧组的聚会,郑云龙准备去砸投资方的场。

鉴于这趟饭吃的不会太顺心,郑云龙穿得随意,对方倒是很捯饬了一番,但他不太在意彼此的穿着,看到前男友就够让人尴尬了。

反而是阿云嘎,第一眼看出他的绒绒变了太多。 这很自然,因为两两相比之下,是郑云龙脱胎换骨。 他从花瓶变成了易拉罐,那种易碎的气质已经凝成了铝皮的褶皱,瓶里的鲜花和纯净水变成苏打和碳酸饮料。

郑云龙外表凌乱,但并不憔悴,他的眼睛很亮,虽然神色疲惫。 他依旧吸引很多人的目光,比从前更动人。

阿云嘎突然发现对方所说的“生活的激情”不是没有道理,因为郑云龙已经为此做出了最好的示范。

他一把抓住郑云龙的手,问他去做什么,对方很不屑地说是去得罪人,问他要不要一起。

阿云嘎说好。

当他真的把酒杯砸到桌上,踩着绒绒刚才摔碎的餐盘出去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郑云龙所说的“生活的激情”大概是什么滋味。

是不考虑对错的辛辣冒犯,坚定且一往无前地体验失败的苦涩。 也许小心维持平淡的生活并不是爱人所追求的。 追求偶尔的甜蜜和咸味的乐趣可能无法满足郑云龙渴望百味的心情。

郑云龙很惊讶,当前男友真的跟着他狠狠地得罪了一个大人物的时候,阿云嘎不了解对方和他的恩怨,但依旧义无反顾地握住他的手。

郑云龙再一次动心。

他第一次产生“爱上某个人”的想法就在阿云嘎身上,那时候他们俩都读大学,当室友,第一次见面的笑容,第一次让郑云龙体会到生活的素汤里有甜味。

现在这一点共同体会的辛辣又吸引彼此在一起。

复合的速度比阿云嘎想象中慢的多,郑云龙的心动他们两个都能感受到,手也几次握住,但就是没有明确“在一起”的定义,几次试探也都不硬不软地被反回来。

他很想问为什么,又怕出口冒犯。

郑云龙很多次想倾诉,在最后一秒犹豫、停下。 他只是在害怕——当他再次对固有的生活感到乏味、当他再一次犹疑和转变时,他们随时有可能再次道别,他又会失去阿云嘎。 但没有人会喜欢永远颠沛的生活,即使其具备无限大的宇宙和百样的人生之味。

阿云嘎在郑云龙某次演出后得到答案,大家在庆功宴上喝的烂醉,绒绒打电话给他,说要男朋友来接他回家。

阿云嘎开车过去,接新收获的男朋友回自己家。

他帮绒绒换衣服洗漱,然后在他躺下之后,偷偷蹲在床边补上一句“在一起好不好”的请求。

郑云龙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他突然伸手抱住阿云嘎的脑袋,摸他的五官,摩挲对方的皮肤。

“嘎子,你别不要我”

阿云嘎突然读懂了对方的迟疑和害怕。 他紧紧回抱住郑云龙。

他在爱人的耳边轻语,尽管郑云龙不能够听见——

“别害怕,绒绒,总有人会坚定地走向你。”

宇宙是餐桌,世界只是菜品,但郑云龙是餐桌上独一无二的月亮。




眼淚和心淚

不會起標題了,隨便填一個()

久違地、文藝復興一些藕餅,大概率ooc,不要罵我🙏🏻🙏🏻🙏🏻架空,不考究,寫的很離譜。關於很多很多的脆弱和眼淚。




你為什麼哭。

哪吒總覺得有一天敖丙的眼淚、心淚,會熬成河湖。

哪吒想要吻敖丙。他要吞吐他的眼淚,好像吃掉對方的憂傷。告訴他不怪你,畢竟出生不是我們所選擇使命更不是自願背負。然後他的小靈珠就會含著一汪熱騰騰的水珠,告訴他自己是自願的。使命不是選擇也不代表人不應該背負,“使命”出現就是給人擔負的。哪吒也不反駁,他一遍一遍用手撫摸愛人的肩膀和背,感受對方的顫抖,然後長久地停留,他一直認為這是一種心靈力量的傳遞,但後來敖丙才告訴他,對方一直以為這是他在占自己便宜。

敖丙有很淺淡的眸色,他的淚不是珍珠,是玻璃。他凝望著你,你能看到海洋和珊瑚,還有一連串的小小的白瑩瑩的氣泡。哪吒喜歡親吻他的眼睛,那時候這小小的海的櫥窗就閉合,但彎彎黑色的睫毛又像輕細的水草,從幕帘處漏出。水珠凝結的地方,比他想象的要更濕潤易雨。

他們關於責任和使命的爭論從未停止,但一直按著暫停。時間過得太快,哪吒只怕敖丙的淚還沒有留成河湖,自己的日子就過到盡頭。天道法則,不容滋釁,魔丸不祥,終有一死。哪吒在夜晚經常胡思亂想,如果他的靈魂都煙消雲散,敖丙會不會忘記他?父母會不會忘記他?如果敖丙都忘記他、父母都忘記他,那自己是否還算存在過?

如果自己以上的這些想法都沒實現,那麼自己現在,是否在虛度有限的好時光?

哪吒很久以前和敖丙說,自己看到他的心在流淚。敖丙什麼也沒說,他輕輕握著哪吒的手,然後摸他眉心的魔紋,指腹很涼,像在秋雨裡洗過。

你不問我為什麼看到嗎?

哪吒問敖丙,雖然他不期待回答。

敖丙告訴他:一切都會過去。

一切都會過去,所以追究沒有意義,使命已經背負,糾結沒有結果,爭論同理。

對方的眼神很哀傷,讓哪吒覺得慚愧,好像是自己使他流淚。

哪吒很想告訴他,自己在乎,自己爭論,自己糾結。因為關心他在乎他愛他。

但是他最終什麼也沒說。

因為他看到潺潺的河水流過川峽,看到逝者如斯夫,而時間從來不等待糾結有情的人。

他依舊想不明白,只能在對方流淚時,盡可能抓住他的眼淚。